輻射發射(Radiated Emission)測試是測量EUT通過空間傳播的輻射騷擾場強。可以分為磁場輻射、電場輻射,前者針對燈具和電磁爐,后者則應用普遍。另外,家電和電動工具、AV產品的輔助設備有功率輻射發射的要求(稱為騷擾功率)。
2. 輻射發射(RE)測試標準
a) 電場輻射:CISPR22/EN55022(信息技術產品),CISPR13/EN55013(音頻類產品),CISPR11/EN55011(工科醫),CISPR14-1,CISPR15/EN55015(燈具);
b) 磁場輻射:CISPR15(工作電流頻率超過100Hz的燈具),CISPR11(電磁爐);
c) 騷擾功率:CISPR14-1(工作頻率不超過9kHz的一部分設備除外),CISPR13(只對輔助設備)。
3.輻射發射(RE)測試方法
1) 輻射發射測試儀器和設備:
a) 電場輻射:接收機(1G以下)、頻譜儀(1G以上)、電波暗室、天線(1G以下一般用雙
錐和對數周期的組合或用寬帶復合天線,1G以上喇叭天線);
b) 磁場輻射:接收機、三環天線或單小環遠天線;
c) 騷擾功率:接收機、功率吸收鉗。
接收機遵循CISPR16-1-1的要求,天線、場地遵循CISPR16-1-4的要求,吸收鉗遵循CISPR16-1-3的要求。
輻射發射(RE)測試SETUP
圖1所示是根據CISPR16、CISPR11、CISPR13、CISPR15、CISPR22及EN55022等標準要求的輻射發射測試布置圖,輻射發射測試時,被測設備(EUT)置于半電波暗室內部,在轉臺上旋轉,在接收天線分別處于垂直極化和水平極化的情況下,找到最大的輻射點。輻射信號由接收天線接收后,通過電纜傳到半電波暗室外的接收機。
圖1:輻射發射測試布置圖
臺式被測設備的布置如圖2所示,具體要求如下:
(1)互連I/O線纜距離地面不應該小于40cm;
(2)除了實際負載連接外,被測設備還可以接模擬負載,但是模擬負載應該能夠符合阻抗關系,同時還要能夠代表產品應用的實際情況;
(3)被測設備與輔助設備AE的電源線直接插人地面的插座,而不應該將插座延長;
(4)被測設備同輔助設備AE的間距為10cm;
(5)如果被測設備本身的線纜比較多,應該仔細理順,分別處理,并且在測試報告中記錄,以便獲得再次測試的重現性。
立式被測設備的布置如圖3所示,具體要求如下:
(1)機柜之間的I/O互連線應該自然放置,如果過長,能夠扎成30~40cm的線束就一定要扎;
(2)被測設備置于金屬平面上,同金屬平面絕緣間隔10cm左右;接模擬負載或者暗室外端口的線纜應該注意其同金屬平面的絕緣性;
(3)被測設備電源線過長,應該扎成長度為30~40cm的線束,或者縮短到剛好夠用;
(4)如果被測設備本身的線纜比較多,應該仔細理順,分別處理,并且在測試報告中記錄,以獲得再次測試的重復性。
對于汽車電子設備的輻射發射測試,CISPR25標準要求的輻射發射測試布置如圖4所示。輻射發射測試時,汽車電子被測設各(EUT)置于半電波暗室內部,在接收天線距離EUT線束為1m,并分別在接收天線處于垂直極化和水平極化的情況下,找到最大的輻射點輻射信號由接收天線接收后,通過電纜傳到半電波暗室外的接收機。
圖4:CISPR25標準要求的輻射發射測試布置圖